Kaiyun 开云体育企业不能说的“秘密”——关于商业秘密保护你知道多少?
为主题,部署全系统在今年6月开展首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
5月26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组织开展以“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为主题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保护商业秘密就是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本次“服务月”活动,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聚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实际灵活开展进企业调研帮扶指导活动、企业能力提升培训活动、商业秘密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助企维权问诊法律援助活动等系列主题服务活动,帮助企业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商业秘密、遵守商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企业商业秘密保护,开展“服务月”活动,是山东省市场监管局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守护公平竞争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保护商业秘密,就是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支撑企业发展行稳致远。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1.秘密性: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商业秘密的秘密性,是指权利人所主张的商业秘密未进入公有领域,非公知信息或公知技术。
2.价值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价值性)、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保密性:保密性是指商业秘密经权利人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从而使一般人不易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商业秘密的行为:
1.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商业秘密。Kaiyun 开云Kaiyun 开云Kaiyun 开云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开云APP 开云官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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