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企服务_首都之窗_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Kaiyun 开云体育站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公示2023年度第一批北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创建名单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工业绿色微电网典型应用场景与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对2022年度10月份北京市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公告的通知
咨询问题:我们是注册在北京大兴区的企业,公司自建网站: 1、公司网站的信息仅仅:企业介绍、产品信息、联系方式等,没有收费服务,同时已做:非营利性ICP备案; 2、同时没有其它单位或个人以自身名义入驻我公司网站实施销售(我公司非平台类型); 现在拟以自营方式直接销售:公司代理的保健食品(公司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 咨询:我公司已有“ICP备案”的情况,办理“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备案信息新办登记”时,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必须还要先行办理《增值电信经营许可证》吗?
答复内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和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按照上述规定,如果属于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在办理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之前应当先取得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即获得由通信主管部门核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新增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降费奖补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咨询问题:按照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设置辅助账,请问辅助账有什么格式要求吗?
答复内容:为帮助纳税人对辅助账有清晰认识,我局先后发布了两版辅助账供企业参照:一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发布的2015版辅助账。二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发布的2021版辅助账。
企业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既可以选择适用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也可以选择适用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或参照上述样式自行设计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企业自行设计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应当包括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所列数据项,且逻辑关系一致,能准确归集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启动2023年北京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已认定企业报送年度数据和办理信息变更备案的通知
咨询问题:根据目前的管理规定,对于3-30MHz以下且发射功率在15w以上的业余无线电台设备,应当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网站上进行信息填报,并由工信部安排进行设备验证和行政许可。而取得工信部型号核准的设备中,存在一些设备同时具有30MHz以下业余波段和50MHz业余波段发射功能。 经电话咨询工信部,工作人员明确对相关设备在50MHz业余波段部分的发射核准申请不属于工信部管理范围,工信部只受理3-30MHz部分的发射核准申请,工信部颁发的执照只记载3-30MHz范围内的部分,其他部分的执照申请应咨询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办理。 经电话咨询北京无线电协会,工作人员不能说明如何申请办理50MHz业余波段部分的电台执照。因贵单位是北京市地方无线电管理工作的有权行政机关,故恳请贵单位对具有多个波段发射功能的业余无线MHz业余波段如何依法申请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进行释明。
答复内容:3-30MHz频段内的15瓦以上短波业余电台由国家许可,50MHz频段发射功率在25瓦以下的业余电台由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许可。如果一个设备,除了具有短波频段(3-30MHz)发射功率15瓦以上,还同时具有50MHz超短波业余频段(最大发射功率不大于25瓦),如两个频段都申请使用,需要分别到国家和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电台执照,如只申请使用超短波频段,可向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电台执照。
咨询问题:【交易背景】 北京的一家领投方公司联合了多家香港公司(母公司是境内国企)作为跟投方一起在境外,共同收购某家境外公司股权。 香港跟投方在该境外项目中使用的均是境外资金,不涉及境内资金出境问题。 北京领投方主导申报境外直接(ODI)审批,要求香港跟投方配合提交商务局ODI备案申报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申请表、董事会决议、开云体育 kaiyun.com 官网入口资金来源说明、境外真实性承诺书、同意联合申报的函件等)。 北京领投方认为,《境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25条规定“企业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再,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因为香港跟投方是境内国企的境外企业,本次交易属于开展“境外再”,所以香港跟投方也应向商务局报告。 但香港跟投方认为,自己不是境内企业,使用的资金也都来自境外,所以“从境外投境外”的香港跟投方不需要绕回商务局审批,只有“从境内投境外”的北京领投方自己需要报请商务局审批。 【问题】 请问香港跟投方的看法是否正确?他们是否需要和内地领投方一起向商务局报告,并提供内部决议、真实性承诺书、资金来源说明等资料?
答复内容:本项目属于境内主体的对外活动,根据《境外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需由申请者(本次活动的境内主体)提供相关内部决议、真实性承诺书、资金来源说明等资料,香港公司作为外方股东无需履行境外直接备案手续。但是如果香港工作的母公司是其他境内者,则其境内者应针对本项目向属地的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境外企业再报告”,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其香港子公司的事项。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开云体育 开云官网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帐号